知名企业上海被罚!不是第一次了…这两位明星受牵连
近日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显示
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因发布虚假广告
擅自嫁接明星王琳凯代言
海昌品牌眼罩广告
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罚款20万元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截图
10月8日,记者致电企业,截至9日晚,电话暂未接通。随后记者咨询海昌官方旗舰店抖音客服,客服表示不清楚。
罚款:
擅自嫁接王琳凯代言广告
海昌虚假宣传被罚2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经查明
2021年7月2日
明星王琳凯(小鬼)
代言海昌品牌的追光眼罩
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利用王琳凯明星效应吸粉、引流,以达到推广、宣传海昌品牌星眸追光系列软性亲水接触镜(美瞳隐形眼镜)的目的,擅自将已审批的软性角膜接触镜产品“追光少女 闪耀无限” 的平面广告嫁接于王琳凯拍摄的上述眼罩视频广告之前,并插入文字主题:“和小鬼-王琳凯一起跟随海昌星眸追光系列,追光去!#美瞳#小鬼王琳凯#真的超爱这个少年#美眸新视界”。
并于2022年1月17日开始在该公司的官方抖音号“海昌官方旗舰店直播间”对外发布。
图源社交平台用户分享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布的上述视频广告已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认为王琳凯代言海昌美瞳隐形眼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责令其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20万元。
全资子公司曾因
擅用杨超越代言形象
被罚20万元
这并非海昌隐形眼镜
第一次因虚假宣传被罚
海昌官网截图
信用中国官网显示,2021年12月21日,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俪恩隐形眼镜光学有限公司,曾因虚假宣传被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该公司约定邀请杨超越担任其产品的形象代言人,同时约定代言的产品类别为眼罩。
该公司为推广其所属品牌“海俪恩”的产品销量,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艺人杨超越的知名度,擅自超越了约定协议中代言的产品类别,将拍摄的宣传视频用于“海俪恩”三款隐形眼镜的产品宣传页上进行宣传以吸引消费者购买,欺骗、误导消费者。实际上,艺人杨超越并未对上述“海俪恩”隐形眼镜进行任何代言活动。
坊友们使用过
该品牌的产品吗?
欢迎留言交流~
来源:南方都市报、N视频报道(南都·湾财社记者 冯家钜 实习生 吴嘉敏)
编辑:盛莉(见习)